口述:我的放纵一夜情经历

毕夜很爽快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,讲述了一年中发生在自己身上两次难忘的“一夜情”经历。

第一次发生在去年,那时毕夜还在山东老家工作,独自一人住在一座郊区的别墅里。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,由于没有妻子的陪伴,他的别墅显得格外的冷清。于是,百无聊赖的毕夜打开电脑,进入了某聊天室。他早就听说别人通过聊天,与网友发生了“一夜情”的事情,可自己从未体会过。怀着强烈的猎奇欲望,毕夜开始寻找自己的目标。很快,一条“美人鱼”上钩了……

“一个人吗?”“是的。”“喜欢‘一夜情’吗?”“不反对。”

有希望。接下来,他们交换了各自的特征,年龄、学历、工作、家庭、经历以及性经验,等等。在交换中两人逐渐熟悉起来,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。对方是名28岁的女人,做保险销售工作,也是个有家有口的人。她说她爱自己的丈夫,只因为丈夫不能满足她的性需要,所以她想在网上寻找激情,但不能危及彼此的家庭。

就这样,他们很快在网上熟悉起来,并约定了“一夜情”。她如期赴约了,是在他的住处。她高高的个子,一头乌黑的长发,戴着一副金边眼镜。因为事先的沟通比较好,再看到她人长得不错,他还是比较喜欢的。此时离他们认识仅有一个星期。两人见面后,没有过多的交流,直奔主题。一切按照事先在网上的约定进行,没有感情交流,没有金钱交易,仅仅是单纯的性伙伴。

后来,他又去她家一次,然后就再没见过,也没有任何联系。尽管毕夜承认作为自己的第一次,他有时还会想念她,但他有能力克制自己不去违反规则。

再一次发生在北京,对方是名教师,北京人。

两人也是在网上认识的,而且是当晚上网,当晚见面。她说老公的性能力差,无法满足她的需要。双方进行沟通后,一拍即合,趁着她丈夫出差,当天晚上毕夜就来到她家。她长相一般,身材还可以。彼此虽然还相当陌生,但目的很简单,就为那一夜的刺激。她说自己很少会有“一夜情”的经历,因此有些害怕,所以事先她喝了点酒。分手时,双方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,因为他们都清楚以后不会再见面了。

过客(化名),北京某高校博士生,26岁,未婚。

过客说自己曾有过“一夜情”的经历,不同于毕夜的是他早就认识那个女孩儿,听别人说她很喜欢他,但他计划明年出国,不想和她发展下去,所以一夜之后,就没有任何承诺地分开了。

也正是因为这次经历,他希望找个单纯的性伙伴,既可以满足生理需要,又可以不成为自己出国的累赘。他听同学、朋友谈起过自己的“一夜情”经历,都很开心的样子,所以他也想尝试一下这其中的奥妙。

他说自己是学理的,但并不古板。他很喜欢看书,更喜欢接受新的思潮,所以他一定要有“一夜情”的经历。

白领的独特“快餐”

记者所接触到的和听说的有过或向往“一夜情”者多是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人。毕夜就说过自己圈里盛行“一夜情”。

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说,“一夜情”确实多发生在学历高者身上,一是因为这种现象主要在网上传播,从而确定了它的人群的局限性。二是越是高学历者越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论基础,他们可以振振有词地为自己的行为开脱,来寻求心理平衡。

夏教授明确表示了自己对“一夜情”的反对意见。他认为,在某种意义上,“一夜情”现象是一种人类的退化,是退化到生理需求上的表现。信仰缺失了,理想消失了,需求层次降低了。低级趣味上升为主导趣味,是欲望主义的必然结果。“一夜情”的出现是人的价值观、贞操观、社会的变迁导致的。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超过了对精神信仰的追求。

事实上,他们所谓的理论仅是对皮毛的理解,是对西方性文化错误的理解。他们还自认为很高尚,实际是在为滥交遮掩,是在为不断变换对象找借口。

心理学专家朱建军指出,就自己所接触的人群来看,发生“一夜情”者以社会白领居多。原因在于这些人大都结婚比较晚。有的是恐惧结婚,害怕婚姻带给自己很多麻烦,但又需要性,所以会寻找性伙伴;有的是因为生活变动大,比如今天在北京,明天在上海,不能建立稳定的婚姻,他们就会选择自由的方式。这是生活方式带来的影响。

热衷一夜情者不排除患心理疾病

2001年一份调查显示,随着都市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,人们感觉的“紧张”、“发愁”、“冷漠”和“无聊”、“空虚”等较为负面的情绪比2000年有所上升。有人分析,这也是造成“一夜情”的原因。

朱建军说,多数参与者是在寻求刺激,由于他们没有明确生活目标,便用性来摆脱生活的空虚。这种人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性行为就会难受,但是事后他们还是会感到空虚、无聊。

另外,社会风气对“一夜情”的产生也有一定的影响,这是各方面对性宽容到放纵程度的结果。任何事物都是物极必反。20多年前,当时的中国对性非常压抑,也非常严厉,这就使一部分人现在走向性开放。朱建军认为,这种反弹一段时间后可能会消失。

社会思潮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“一夜情”的产生。“一夜情”被某个小圈子里的人认为是时髦,如果不那样做,就会被别人嘲笑为保守,使一些人不能自我约束。

毕夜在与记者交谈时,多次强调自己对“一夜情”的追逐就是根源于猎奇,因为他与妻子感情很好。他毫不隐讳,即使将来与妻子不两地分居了,他也不会中断自己的“猎手”行为,因为这种生活让他快乐。

朱建军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:参与“一夜情”者多数没有心理疾病,但少数不排除有这个可能。那种对性过分追求已成瘾者,心理学上称为“性成瘾者”。多数性成瘾者都是婚外的行为,寻求强烈的刺激,获得新奇感,因为婚内的性行为对其已起不到强刺激作用。

他说,“性成瘾者”不仅对自己、家庭有破坏力,对社会也会有不良影响,因为不节制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。

法律不干涉一夜情?

一名21岁的北京女孩儿,在与网友共度了“浪漫之夜”后,自己陷入了无比尴尬的境地。

2002年年初,以“新新人类”自居的21岁的阿芳在网上结识了王某。在渐行渐近的聊天中,两人很自然地谈到了“性”。于是一次聊天中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

一切事情都按他们的约定进行了,王某来到阿芳家,尽管第一次见面,还不熟悉的两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发生了性关系。几天后,同样的行为又在王某家发生了一次。此后,两人便断了联系。 相关推荐:口述:老公认定我性冷淡后放肆上网找一夜情口述:我爱上堂嫂并发生了一夜情口述:心力交瘁的一夜情经历

半年过去了,今年7月初,阿芳意外地接到王某的电话,王某要求再次发生性行为。因为时过境迁,阿芳拒绝了。不死心的王某多次给阿芳打电话、发短信,见没有效果,王某开始使用污辱性语言。不堪骚扰的阿芳只好找自己的一位男同学帮忙,让他以自己男朋友的身份找王某“谈判”。阿芳的男同学告诉王某不要再纠缠阿芳,并提出可以给王某一笔钱来解决问题。

当王某同意面谈此事时,阿芳以王某敲诈勒索到北京市交道口派出所报了案。当王某在约定地点等候时,交道口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将其抓获。

在派出所,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,但否认要钱的意图,只说要见阿芳是想“奉劝她不要再放荡下去”。尽管敲诈罪名没有成立,但王某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其行为属于流氓滋扰妇女,受到了必要的惩罚和教育。

北京市交道口派出所的民警陈炬,是阿芳一案的办案民警。他告诉记者,在办案过程中,他们并没有对阿芳进行批评教育。因为阿芳在本案中是受害者,他们应该予以保护。何况现在的网络发展迅猛,“一夜情”的事情司空见惯,作为执法人员,他们没有具体的政策来管理该行为。

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曲新久指出:法律没办法对“一夜情”进行规范,目前的婚姻法中也没办法规范。过去刑法中曾有流氓罪,但那必须要许多人在一起有流氓行为才可以算是,所以“一夜情”不属于流氓罪。现在,法律中废除了流氓罪,只剩下其中的两条,一是组织淫秽表演,一是聚众淫乱,只有这两种情况才处理,没有适合“一夜情”的罪名。

在采访中,“一夜情”的追逐者们都是理直气壮,声明“我们没犯法,你情我愿,与他人无关”。

陈警官承认,他们确实没有违法。因为“一夜情”与卖淫嫖娼不同,卖淫嫖娼是钱与性的交易,而“一夜情”不是。卖淫嫖娼也不属于犯罪,而是属于治安管理。因此,有关政府部门对“一夜情”的存在没有任何干预措施。

过客认为,“一夜情”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同于婚姻,不必承诺和承担责任。另外,它不同于卖淫嫖娼,卖淫嫖娼会触犯我国治安处罚条例,也有得病的危险。再者说,人总有寂寞的时候,好像遇到同样有需要的人,互相慰藉一下,这之间你情我愿,既没有钱的交易,也不违法,没有什么不妥的。

尽管“一夜情”是个人私生活,但还是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。

记者多次问毕夜,他的行为是否是对妻子的背叛?会不会影响到家庭?这个声称爱妻子、孩子的男人断然否决。他说,第一次事情发生后,面对妻子有“坐车没买票的感觉”,以后习惯了,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。妻子绝对不会知道他的事情,所以不会影响家庭,而且他对妻子是情,对别人是性,谈不上背叛。

夏教授认为,毕夜的说法是为自己开脱。不动感情就不是对家庭的背叛,这是借口。实际上,此类事情发生时就已是对家人的背叛。况且,这种事情不可能永远瞒下去,夫妻间亲密的关系使任何细微的变化都逃不过对方的眼睛。养成习惯,形成寻找异性的癖好,就更是对家庭的背叛。

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主任劳凯声教授指出:“一夜情”不是一个绝对的对与错的问题,随着社会的巨大变化,我们应该重新树立好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在国外很多发达国家也曾发生过这种情况,但都得不到社会和人们的认可,而且他们已经尝到了如艾滋病流行等恶果。他说,“一夜情”是完全的失去理智的行为,它以本我为主宰,为快乐原则所制约,是明显地对社会和家庭的不负责任的行为。然而,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社会责任感,对社会负责,对家庭负责。从这个角度讲,他绝对不鼓励“一夜情”的发生。

他还认为,此行为还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效应。因为婚外恋的对象是一个人,而“一夜情”是不断变换对象,对象更多,这是社会道德、伦理都反对的。这样的行为,是对婚姻家庭的破坏,是对人际关系的破坏,自然就影响到社会。

一夜情,该约束吗?

曲新久教授认为,“一夜情”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,如同现在没有条文去约束它一样,以后的法律也不可能制定某个条文去规范“一夜情”。他解释,现在社会对公民人身控制也越来越有限,除非其行为对他人构成了伤害。

法律不管这个领域,也管不好。这需要靠道德自我约束,靠主流引导,不是靠法律去强制。从心理学角度讲,越是强制性的事物,对人就越有吸引力。

他说,现在西方也向家庭回归,向自我回归。美国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是性解放时代,后来尝到了苦头。现在也在回归家庭、重视贞操,毕竟这不是主流道德所推崇的。所以,他认为“一夜情”在我国自然也会慢慢减少。

毕夜说,这篇文章出来后,他一定要看一看,因为对于自己的行为,他也拿不准;对于“一夜情”,他也有太多的困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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